合众人寿美满幸福重疾险的轻症疾病赔付次数为三次,也就是说,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最多可以获得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赔付。
在被保险人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后,若保险合同仍在有效期内,合众人寿将豁免后续保费,这意味着,一旦发生轻症疾病,被保险人无需再支付后续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合众人寿美满幸福重疾险的轻症疾病等待期为90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发生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90天后,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障正式生效。
合众人寿美满幸福重疾险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保险期间分为两种:至70周岁和至终身,投保时,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间。
1、轻症疾病的确诊需符合合同约定的诊断标准,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2、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轻症疾病保险金一旦赔付,相应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4、投保时,请详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相关事项。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合众人寿美满幸福重疾险的轻症承保规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款产品在为被保险人提供重疾保障的同时,也兼顾了轻症疾病的保障需求,在选购保险时,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为自己和家人增添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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